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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职业介绍所设立Q&A
| 问: |
在马来西亚设立马来西亚职业介绍所是否需要申请执照? |
| 答: |
是的。根据职业介绍所的业务性质,私人职业介绍所许可证可分为以下三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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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问: |
外国人可以在马来西亚设立职业介绍所吗? |
| 答: |
马来西亚私人职业介绍所必须是根据《公司法2016》注册的公司,并且至少 51%的股份须由马来西亚公民持有。 私人职业介绍所不得以个人经营或合伙企业的形式设立。 |
| 问: |
在马来西亚职业介绍所担任负责人须符合哪些条件? |
| 答: |
马来西亚职业介绍所的负责人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、不是尚未解除破产身份的破产人士,及未曾因涉及人口贩运或强迫劳动的相关罪行而被定罪。 |
| 问: |
职业介绍所是否有特定的公司名称要求? |
| 答: |
是的。根据《私营职业介绍所法1981》,任何注册为职业介绍所的公司名称开头必须包含马来文 “Agensi Pekerjaan”,即“职业介绍所”。 |
| 问: |
申请职业介绍所许可是否对实体营业场所有具体要求? |
| 答: |
是的。职业介绍所必须在适当且专用的商业场所经营。基于安全及隐私方面的考虑,该营业场所不得与其他公司共用,也不得用于进行与职业介绍所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。 共享办公空间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能可以作为营业场所。不过,我们建议您在签订租赁协议及支付相关费用之前,先向相关机构确认该营业场所是否符合要求,以避免日后因营业场所不符合相关要求而导致许可申请被拒,并产生不必要的成本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