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中國《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》的相關問答(一)
問: |
《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》什麽時候施行? |
答: |
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。 |
問: |
制定《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》的目的是什麽? |
答: |
為了規範納稅繳費信用管理,促進納稅人繳費人誠信自律,提高稅法遵從度,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實施細則,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》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《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》《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》《關於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》,制定《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》。 |
問: |
《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》所稱納稅繳費信用管理是指什麽? |
答: |
《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》所稱納稅繳費信用管理,是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繳費人的納稅繳費信用信息開展的采集、評價、確定、發布和應用等活動。 |
問: |
《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》適用範圍是什麽? |
答: |
《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》適用於已辦理稅務信息確認、身份信息報告,從事生產、經營的企業納稅人繳費人。 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、經營的其他類型納稅人繳費人可自願申請納入《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》管理。 |
問: |
負責主管、組織和實施的部門是誰? |
答: |
國家稅務總局主管全國納稅繳費信用管理工作。省以下稅務機關負責所轄地區納稅繳費信用管理工作的組織和實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