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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保投保金額與調整
| 問: |
健保以其薪資所得為投保金額是包含哪些? |
| 答: |
工資認定標準為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;包括工資、薪金、按計時、計日、計月、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、津貼及其它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。可扣除加班費,但不可低勞退月提繳工資及其他社會保險(含勞保、就保、災保等)之投保薪資。 |
| 問: |
員工投保金額有限制嗎? |
| 答: |
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,除已達本保險最高一級者外,不得低於其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及參加其他社會保險之投保薪資,故健保之投保金額不可以低於勞保、就保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投保薪資及勞退月提繳工資。 |
| 問: |
員工投保金額如何調整? |
| 答: |
單位幫員工投保健保時,其薪資變動要照實申報;如於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,投保單位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投保金額通知保險人;如於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時,應於次年2月底前通知保險人。投保金額調整均自申報次月一日生效。 |
| 問: |
員工如何調高投保金額? |
| 答: |
員工如欲調高投保金額可填寫「投保金額調整表〈S表〉」,蓋章後寄健保署申請調整,自申報次月一日生效。或利用健保署多憑證網絡承保作業進行在線申報。 |
| 問: |
員工投保金額太高如何調降? |
| 答: |
員工如欲調降投保金額可填寫「投保金額調整表〈S表〉」,蓋章後寄健保署申請調整,自申報次月一日生效。或利用健保署多憑證網絡承保作業進行在線申報。調整後金額不能低於其勞退月提繳工資,及其參加勞保、就保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等之投保薪資。 |